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窃梦花都

《窃梦花都》

男主:高枫 | 女主:赵德成
芝麻汤圆    连载中
现代言情 | 高枫赵德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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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别人瞪瞎了氪金眼赌石的时候,高枫正在八七年的和田,以白菜价收购羊脂玉籽料。 当别人摸残了白金手在古玩市场捡漏的时候,高枫正在八零年的旧家具店,用一张百元外汇券买回来成堆的紫檀黄花梨,卖家还得送货上门。 当专家为曹操七十二疑冢伤透脑筋的时候,高枫正遥指北邙山道:“孟德,你百年之后葬于此处,可保子孙有帝王之福!” 当别人想尽办法向女神套近乎的时候,女神却异常坚定的说:“我六岁那年就已经知道,我的真命天子叫高枫。这是上天注定的缘分!” 一块淘来的古董表,令高枫在梦中可以任意穿梭时空,上下五千年纵横九万里,唯我自在逍遥! 梦里自有黄金屋,梦里自有颜如玉! 闭上眼睛,一切皆在可能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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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章 睡在我上铺的兄弟

    杨毅,祖籍在江南人长的高高帅帅,看起来也斯斯文文,而且有个极为显著的特点,那就是和女孩说话的时候经常会脸红。
    略显忧郁的眼神,俊美的外表,单纯而羞涩的笑容,一点点软糯的南方口音,在不明真相的人看来,他是个标准的阳光大男孩。只有高枫等少数死党知道,这货的外表多么有欺骗性,这些年被他拿下的妞多如恒河之沙。从高中时代开始,一群群傻妞奋不顾身的向他扑过去,那股劲头堪比飞蛾扑火。
    长的帅的人一般都自恋,杨毅这家伙也不例外,没事儿就拿着手机自拍,拍照的时候习惯性的将头微微偏过三十度,说这样小小的倾斜一个角度,拍出的照片最好看。
    于是,高枫送了他一个绰号:杨小邪。
    杨毅毕业之后回到老家,据说在注册了个皮包公司搞什么娱乐产业。
    四眼狗是水善的绰号,因为他眼睛高度散光,一直戴个厚如酒瓶底的眼镜,所以就有了这么个绰号。水善毕业之后比较惨,他从上大一那年就迷上写网络小说,至今五年的时间也没写出名堂,就靠网站每个月一千多点的全勤奖励艰难度日,不过他也自得其乐。水善虽然混的不怎么样,但是在死党眼中,这货是个神人,高中时期就开始钻研易经、八卦、堪舆之类的东西,说话引经据典让人既不敢全信又不敢不信。真正令高枫等人佩服的是,他有一个绝招。他那双高度散光的眼睛简直可以和x光机媲美,能隔着厚厚的衣服看穿女孩的真实尺码,什么塑身衣、内衬文胸在他眼中都无处遁形,这一招高枫等人多次虚心求教,都被这厮断然拒绝。恨得高枫牙根痒痒。
    只可惜段刚那贼秃没来,如果他要是来了,大学时候玩的最好的四兄弟就凑齐了!
    去就去吧,该过去的事情总归是要过去,有些人命中注定只是对方生命中的过客比如顾小楠!
    顾小楠,那个大一的时候坐在高枫自行车后座上一起看夕阳,笑容比晚霞还要灿烂的女孩,那个大二的时候在篮球场边声嘶力竭帮高枫呐喊加油,比赛过后毫无怨言的帮他洗臭袜子的女孩,那个大三的时候突然变得絮絮叨叨,整日教训高枫要努力上进听得他耳朵起茧子的女孩,那个大四的时候毫无征兆的和高枫分手,跟一个追求了她许久,但是她却一直横眉冷对的学长迅速走到了一起的分手的时候,她是那么决绝,甚至没有给高枫一个合理的解释。
    顾小楠,时隔一年,想起这个名字,高枫依然觉得心口隐隐作痛,那是一种长好了的伤疤又被人生生撕开的痛!
    人在一起久了,就会成为一种习惯,就像是每只脚都有五根脚趾,平常感觉不到它的重要性,但是当少了一根的时候,就会觉得走路都是一种困难。
    高枫和顾小楠,彼此都是对方的初恋,从最初的激情如火到后来的渐趋平淡,高枫习惯了她在自己生活之中,就好像是身体的一部分,失去的时候才感觉到痛彻心扉。
    坐在路边的栏杆上,高枫用了许久才将自己的情绪平复,原本以为经过这么长时间,自己早就可以泰然处之,但是当听到顾小楠的名字的时候,自己的心潮就像是惊涛拍岸一般,一**的猛烈撞击着胸膛。
    妈的,真没出息,不就是初恋嘛,不就是四年嘛大爷的,我为什么不能生气,为什么不能难过?人一辈子最好的时光不外乎是十八岁到三十岁这么短短的十二年。
    四年啊,人生最美好时光的三分之一啊!
    高枫感觉脑子有两个小人打架,打的自己头晕眼花。
    他不由自主的想起杨小邪和四眼狗,杨小邪这货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,对感情这玩意儿从来都是浅尝辄止,四眼狗则是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,妞来了不拒绝,妞走了不留恋自己这辈子恐怕都难以像这俩死党活的那么潇洒。
    “我独自走过你身旁,
    并没有话要对你讲,
    我不敢抬头看着你的,
    脸庞!”
    路边店铺里的电视,响起来这首熟悉的《花房姑娘》,打断了高枫纷繁的思绪。《中国好声音》正在热播,不论走到哪里,都能听到这些选秀歌手的声音。
    《花房姑娘》,高枫猛然想起,父母异口同声的说,这首歌是他们在八零年就听过了,而且老爸还靠这首歌赢了一把吉他。
    在歌曲问世之前九年,父母就听过,这事儿有点匪夷所思!
    吉他?
    高枫下意识的从后背将吉他摘下,放在自己膝盖上,当他的手抚摸过琴弦的时候,就感觉巨大的引力将自己的手吸了上去。
    高枫心中一惊,用右手将左手上的衣袖挽起,就看见手表的表针飞速倒转,足足两分钟之后才戛然而止。
    手表上显示的时间是:一九三四年四月二日。
    这把破吉他居然有将近八十年的历史了?高枫惊诧异常。
    他仔仔细细的观察这把吉他,琴身是暗红色,擦干净上面的灰尘,显现出优美的木纹,背部有金色的装饰,由琴颈一直延伸下去,在镀金的装饰物的中间,镶嵌着上百颗大大小小的水钻。
    擦干净之后,这把琴看起来还是满不错的,应该值点钱吧?可惜高枫不懂这个,文物市场里搞玉器、瓷器、书画的人车载斗量,但是却没见过有谁是做古董西洋乐器的,想找人问都不知道该问谁去。
    突然,高枫灵机一动唐瑶,她不是搞近现代音乐博物馆的嘛,她应该懂这个!
    “喂,是唐小姐吗?”
    “叫我瑶瑶吧,您有什么事儿?”
    “我收了一把旧吉他,你要不要看一下?”
    “没问题,你能不能拍个照片,发给我先看一下?”
    “好的,你等等!”
    高枫拿手机,翻过来倒过去的拍了十几张照片,然后用彩信发给了唐瑶,过了大约十分钟,唐瑶才回了电话。
    “高先生,您在哪里?我现在去找您!”
    电话里,唐瑶的声音显得极为激动。
    “现在啊?”高枫迟疑片刻:“要不,明天吧,我今天晚上有个同学会,大家约定在会展中心见面!”
    “今天就真的不行吗?高先生,求求你啦,这把琴我很喜欢的!”
    唐瑶的声音拖着长长的尾音,像是可爱的小妹向哥哥,或者是女子向情郎撒娇一般。记得顾小楠以前想让高枫干一些他不是很情愿的事情,比如陪她逛街之类,也是这样拖着甜腻腻的长音。每每听得高枫心头一颤,情不自禁的答应了她的请求。
    “今天真的不行,明天一定给你看!”
    高枫有些后悔,这琴是老爸的,他不见得会舍得卖掉,而唐瑶听起来是志在必得,这就有点麻烦了。转念一想,自己和唐瑶又没什么关系,她想要就非得卖给她不可啊?
    自己对可爱女孩子的要求,一向是不怎么懂得拒绝这是病,得治啊!
    归根结底,还是严重缺乏恋爱经验,自己只经历过一段感情,而且时间长达四年大爷的,又想起顾小楠了!
    高枫在自己脑门上拍了一巴掌,看看手表上的时间恢复了正常,已经是五点二十了。
    这里离会展中心还有一段距离,再不去就要迟到了,高枫急匆匆的走向了汽车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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